民國早期,思茅縣(今普洱市所在地)繼續(xù)扮演著茶葉交易中心的地位,而思茅的茶號在這個舞臺上出演了一幕幕令人難忘的悲喜劇。但由于普洱、思茅檔案的多次毀滅,思茅茶號的歷史除“雷永豐”尚有遺存外大都湮滅在時間的長河中了。
本文寫思茅“恒和元”茶號引申出來的故事是由于以下兩點:一是“恒和元”的老板陳鑑(鏡若)在1922年至1925年擔任思茅商會會長期間為茶號厘金、稅捐問題多次向官府反映,有些文檔幸運地保存了下來;二是在1982年,“恒和元”的一個伙計寫了一篇回憶文章,這篇文章中提到的事件、數(shù)據(jù)多被其他民國文檔所佐證,基本可作為信史看待。基于上述兩點,激發(fā)了筆者將“恒和元”茶號的故事或者是“恒和元”講的故事記載下來,以充實完善民國思茅那段模糊的影像。
滇藏路上的馬幫
從現(xiàn)存民國文檔中可以看出“恒和元”茶號是從清末(約在1901年左右開辦)延續(xù)下來,至1934年末消亡。雖然消亡的具體原因不清,但在稅費厘金茶捐的重壓下;在驛路上麻匪的掠奪中;在思茅茶號生產(chǎn)假茶的丑聞里;在佛海滇緬印藏新茶路開辟的影響下;在幾十年“瘴癘”肆虐的狂風中,大部分思茅茶號走向消亡的不歸路均屬正常。
1915年2月,一個叫做“劉瑞齋”的伙計由石屏來到了思茅,進入“恒和元”茶號當學徒。劉瑞齋跟陳鑑老板沒有親戚關系,僅僅是石屏同鄉(xiāng)。在清末,思茅有22家茶號,其中石屏人開的有17家,包括“恒和元”。其余5家為思茅、四川、河西人(今屬玉溪通??h)所經(jīng)營。22家的數(shù)據(jù)有民國檔案可佐證。
在思茅的四川商號即“同信公”商號。
壬子四月初七日(1912年5月23日),思茅同信公羅松林給省城五老爺王炳之有一封函。信函的內容是:
“由馬腳何朝剛、李學章的牲口運往省城各類貨品。其中有“雷永豐”頂細茶二十七擔二十四筒。豫順春茶四擔二十四筒。平安抵省后,祈照單查收,順次登記。倘有差少、水濕等弊,請向該足(指馬戶)根究,腳價已在思茅言明”……
信函雖僅有百把字,但承載的信息可不少。
民國六年(1917)八月。在省城的四川茶號,熙記、同信公、謙益祥和德興永等13家聯(lián)名向云南總商會提出:
“川號向以販運川貨運滇銷售,沽后由滇向各茶行購買普茶運川沽銷,多歷年所以成習慣。而每年各川號販運此項普茶為數(shù)甚巨,貨亦精良。殊自近年來滇省出產(chǎn)雜來甚多(指滇茶摻雜使假,筆者注)。”
四川茶幫要求禁賣假茶,整頓市場。“同信公”在滇省省會的四川茶商中大致可排在第二,實力不小,在思茅的“同信公”不過是它的一個分支。
“恒和元”的伙計劉瑞齋記:
“思茅各茶號加工制造的有七子圓茶和緊團茶兩種。七子圓茶是由前路馬幫運昆明分銷四川、運石屏、蒙自,推銷廣州、香港,推及南洋群島,這就是譽滿中外的普洱茶。緊團茶進西藏銷售。每年冬春兩季,迤西的維西、中甸、德欽各屬古宗民族,趕著所養(yǎng)的騾馬,載運土雜貨品來思茅行銷,兼賣牲口,就是為來運緊團茶進西藏銷售。冬季約來牲口一千余匹,春季較多,約在三千余匹。若來數(shù)較少之年,茶業(yè)就要受到影響,市場也因之遜色。”
劉瑞齋所說的思茅各茶號加工制造的“七子圓茶和緊團茶”及所謂的“僑銷圓茶”和“藏銷(莊)緊茶”。當時思茅兩大茶品有不同的銷場。
1982年,劉瑞齋在回憶錄中提到“譽滿中外的普洱茶”時,在云南本土除茶業(yè)專業(yè)人士外普羅大眾幾無人知曉。普洱茶在云南已經(jīng)斷代,市場上不售“普洱茶”,云南人也不喝“普洱茶”。
1934劉瑞齋年離開思茅。根據(jù)他親身經(jīng)歷敘述,思茅市場從1915年到1920年期間,逐年發(fā)展欣欣向榮,是為發(fā)達興盛的時代。如“恒和元”商號,在1920年度推銷了七子圓茶三百余擔,緊團茶一千二百余擔,運銷石屏縣屬寶秀鎮(zhèn)棉花二百余擔,為“恒和元”號在思茅經(jīng)營棉花、茶三十多年的最高紀錄。
劉瑞齋回憶錄文章
劉瑞齋記:
……
“迤西騰沖洪盛祥來思茅開設分號“洪記”,開始是在思茅加工制造緊團茶,其原料散茶購運自十二版納。隨著思茅經(jīng)商環(huán)境惡化,從猛海(改為佛??h前的稱謂)到西藏新茶路的開通,“洪記”離開思茅轉到猛海設立茶莊,在猛海中心區(qū)就產(chǎn)地釆購散茶,由思茅雇請揉茶技工到猛海制造,取道緬甸、印度、運銷西藏?!?
……
“肆虐幾十年的瘴癘等多種原因使常年春冬兩季來思茅購運緊團茶的古宗馬幫因此絕跡,思茅的茶業(yè)更一落千丈。茶號停業(yè)倒閉,直到一九四九年解放前夕,仍然是一個死城?!?
……
劉瑞齋的這些回憶資料多被后人在志書、文章中所采用,且不注明來源,對這位老人來說確實有點不夠厚道。
劉是1934年離開思茅的,距他1982年寫回憶文章時已將近五十年。算他1915年到思茅時十四五歲,此時他應是過八十歲的老人了,如此的記憶令人嘆服。但更主要的是我對他掌握如此眾多情況,又如此具體、準確,有些不可思議。
劉畢竟只是茶號中的一個伙計,不是股東、不是經(jīng)理、甚至不是管家、賬房。他為什么會知曉這么多情況,還記得那樣具體?這些情況如不是親手經(jīng)過,半個世紀后怎可能記憶的那樣清楚。
當我看到劉的老板陳鑑在任思茅商會會長期間給官府的那些呈文時,有了一個猜測,劉瑞齋作為一個當時識字,有些文化的伙計很可能參與了這些案冊的整理,如抄抄寫寫,跑腿送各商號征求意見,商號開會時,作為會長的伙計為會員端茶倒水,旁聽各茶號的討論,甚至擔任記錄這些皆有可能。
陳鑑在任思茅商會會長前,在思茅也是有相當身份的人物。當時思茅設有富滇分銀行,這是思茅獨一家金融機構,銀行在南門外戴家巷,總辦就是陳鑑??h署還設有統(tǒng)一經(jīng)費局,在思茅南教場,總理也是陳鑑。局里有職員2人,雜役4人。歲入七千一百元,歲出五百元。其余銀款還分別負責學校、民團和警局的開銷??梢姷匚恢匾?。
陳鑑任思茅商會會長后給官府的呈文目前發(fā)現(xiàn)的有兩件。一件是民國十一年(1922)十月十日,他與副會長秦明昌聯(lián)名給云南總商會的公函。內容是思茅茶商雷永豐,恒和元等十二家茶號,呈請思茅縣公署取消縣議事會議提議加抽茶捐一案;第二件是民國十四年(1925)十二月十二日,他與副會長秦明昌聯(lián)名給省財政司、實業(yè)司的呈文。內容是雷永豐,恒和元等十二家茶號要求思茅縣署取消抽收緊茶茶捐一案。
民國云南政府歷來對茶政十分重視。還在民國二年(1913)五月,蔡鍔任云南軍都督府都督時,就決定派留學生到日本專門學習茶葉種植、加工先進技術。民國八年(1919)十二月三十一日,云南省省長唐繼堯任命從日本學茶回來的留學生朱文精充云南省立茶葉實習所所長。民國時期,朱文精不但是云南到日本學茶第一人,同時也是中國到日本學茶第一人。
省立茶葉實習所和茶葉試驗場成立后,即要求全省有條件的縣相應成立茶葉實習所或模范茶園。思茅縣當然也不例外。但縣里經(jīng)費拮據(jù),拿不出開辦費來,只好想其他辦法。1922年10月,經(jīng)縣議事會議決定其開辦費擬由茶葉抽捐,擬抽收茶捐每馱一角。這個決議立刻遭到了思茅全體茶號的反對?!昂愫驮钡睦习尻愯a以商會會長的身份代表商號向上遞交了呈文,呈請思茅縣公署取消縣議事會議提議加抽茶捐一案。這個呈請被省里批準了,茶捐被廢,商號獲得了成功?!昂愫驮辈杼柕耐诺玫胶艽筇嵘?。
商號高興之際,縣府就作辣了。
思茅縣知事李紹漢呈文
1924年4月,省府檢查相關各縣設立茶葉試驗場或培植模范茶園一事。思茅縣知事李紹漢只得如實稟報:關于設立制茶工廠或培植模范茶園一事,一是沒錢,地方款項已羅掘迨盡,籌無可籌,實業(yè)款也甚微,一切種植實在難以著手;二是思茅土地于種茶一門不甚相宜,自清光緒末季至今離二十有余年,屢種無效,現(xiàn)普洱道的苗圃試種了數(shù)畝,盡力培護均高不滿尺,即行枯焦,實難望收效果。所以懇請省里俯念籌款維艱,準予緩辦。落到最后還是錢的問題。但李紹漢不敢直說是我籌錢被你否了,你叫我咋辦?
省里也拿不出這筆錢,怎樣回復思茅縣?
同年4月,云南實業(yè)司下達指令第311號。指令是給思茅縣知事李紹漢的。指令大意說:你上報沒錢是實情,但發(fā)展茶業(yè)就是開辟利源,以濟艱窘,錢仍應勉力籌措。你所稱種茶無效一節(jié),應該是種植未盡得法所致。你縣應以省茶葉實習所畢業(yè)生專任其事。該畢業(yè)生于種植之道己學習有年,且屢經(jīng)派往宜良茶葉實驗場實習,學有心得。土質既有不易種茶,可以酌情改良啊。茶業(yè)必須切實提倡種植,不許再推諉延誤,仍將辦理情形,具報考核。
這事看來還得辦,好歹上峰開了個口子叫“錢仍應勉力籌措”。
李紹漢和縣議會商定后,報經(jīng)省里批準,決定對凡出關(思茅海關)的緊茶每擔抽銀兩角。因為上次成立茶業(yè)實習所的理由被否,這次用的理由是縣府和議會經(jīng)費奇缺。1925年11月,思茅縣府發(fā)布了布告:
“呈奉省公署核準,試辦三月,如無窒礙,再行呈請立案,應自14年12月1日起,凡出關緊茶每擔抽銀兩角。飭商等加價出售,赴局報驗登記,按月匯繳?!?
為安撫各茶號,布告提出這個每擔加抽的兩角,茶號可相應提高售價。
布告一出,茶號大嘩。商會又開始商量對策,這一次茶商們與縣府徹底撕破了臉皮,茶號們拿出了一個很堅剛的公呈給省財政司、實業(yè)司。這次依然是“恒和元”老板陳鑑以商會會長名義遞上去的。
試茶圖
公呈中提出五條理由駁斥加抽的茶捐:一,茶情滯銷,抽收繁多。上次籌辦茶業(yè)實習所,尚系為本縣改良茶業(yè)起見都被呈請取消了,足見茶稅之重,今次怎么能一再加捐;二,茶號自沿邊各猛采購茶葉,起運即納團費1角5仙。江干費2角7仙,及扺思茅城又納馬馱捐1角3仙,牛運者抽牛捐5仙,茶葉揉制出關又納厘稅3元3角,每馬抽1角,尚不論其他經(jīng)過各地附捐,名目繁多,抽收太重;三,除了正稅外,茶號已于進口時(指原料從產(chǎn)地運入思茅,須經(jīng)思茅海關)納了馱捐1角3仙,在思茅加工運出怎么又要納捐?議會怎能征收馱捐于先,繼抽茶捐于后。同一物品,豈可完納二稅?譬如預征布匹厘金,先于棉紗入境時征收,不能復于織成布匹后重征;四,思茅商務向以棉花、茶業(yè)為大宗,棉花進口,每擔納洋9角,子口稅或內地厘金4角8仙,合計僅1元3角8仙。而棉花在思茅售價在71元,厘稅占1.9%。緊茶在思茅僅售15、6元,上納稅厘3元3角合抽21%,如此不公,尤當酌減,何能再加附捐;五,現(xiàn)在政務紛繁,機關林立,民之負擔已較往昔幾增十倍,議會為法定機關,經(jīng)費年達1000余元,自應量入為出,不能擾民,怎么能用征收茶捐來籌增他們的薪津?
思茅商會會長陳鑑呈文
說完這五條理由,商會還是意猶未盡,呈文開始對縣長和議員們大加撻伐“李縣長不恤民命,征收稅捐名目繁多,商民負擔也重,不易再事剝削?!薄翱h令加價出售,繳納茶捐,商等誓不承認?!薄敖邼啥鴿O,后將何繼?”“似此壅蔽上聰,剝削商民,不料共和國家,首倡民治,實行新制之長官而實施專制,箝民若是也?!弊h會“未聞振興事業(yè),只知籌增薪津,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意為口腹飽足之美食、筆者注),于理其平?”
這些“剝削”,“實施專制”,“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的話已經(jīng)把個思茅縣說得是暗無天日了。
議員們要茶商當思食毛踐土之恩(筆者注,這里的意思是茶商從外地來,應當對思茅有貢獻回報。),茶號們也懟了回去,說:你們議員哪個祖,哪個宗不是從外地來此?議參兩會袞袞諸公一毛不拔,你們既生於斯長於斯,為民代表怎么不應思食毛踐土之恩乎?還叫我們納捐?若論納捐,思茅例外的附捐,如豬牛肉捐,百貨捐,馱捐,酒捐,油捐,米線捐,土布捐,瓦窯捐,那個我們沒納,還有什么不被你們羅掘凈盡的?其他臨時籌集之款如迭次募兵、籌辦防疫,造修橋路,義賑救荒諸慈善事業(yè),我們每次都捐數(shù)百元或數(shù)十元。有按戶攤款時,商號等都為前列。連個乞丐捐,我們也是按月納洋3角。
臉皮既已撕破,茶號們干脆要求“準予援造棉花之列,永不能再加附捐,以維茶業(yè)?!?
思茅茶號們?yōu)楹芜@么硬氣,是什么給他們如此底氣?這當然跟思茅“雷永豐”茶號有關。“雷永豐”茶號是思茅茶商們的帶頭大哥,思茅茶號每次告狀,給政府的呈文都是“雷永豐”打頭陣。1923年,“雷永豐”在思茅的第一代經(jīng)營者雷逢春還擔任著云南省議會第三屆議員,其長子雷恩溥,早些年曾任過云南總商會副會長,雷家是有社會地位的茶商。況且,以“雷永豐”為首的思茅茶商與地方官府打官司也不止贏過一次。
但這次是與整個思茅縣的議員和縣長對著干,強龍能夠壓過地頭蛇嗎?
為了更有把握,茶商們又丟出了個實錘。1926年1月26日,思茅稅務委員給云南財政司長、實業(yè)司長發(fā)來電報。電報說:
“茶商雷永豐等呈請取消茶捐一案續(xù),現(xiàn)迤西古宗馬戶到思茅購茶,即多賣馬匹,少辦緊茶,厘稅均減。并面稱茶葉正雜稅收繁重,一再加捐,力不能負,明春不敢來思茅運茶,要求維持前稅。緊茶概銷古宗,而夷性悍直,難以理喻。既稱不敢來,思茅緊茶當無銷路。如果茶商相率停業(yè),不惟於西南商情大有窒礙且貽害稅收尤巨。思茅之厘稅全恃於茶業(yè)征收。收不夠委員難負重咎。轉請省長體念民困,迅予電令思茅縣署取消?!?
這次連稅務委員也與茶商站在同一陣線,茶商們滿懷信心翹首以待省里的批復。
云南省內務司訓斥雷永豐批文
正當省實業(yè)司、財政司為此案怎樣回復撓頭時,省內務司殺了出來。1926年2月19日,內務司批復:
“思茅縣議會經(jīng)費不敷及各參事津貼數(shù)微經(jīng)會議決,抽收緊茶公益捐每擔二角以資彌補,函由該縣李縣長專呈奉省公署核準。茶商雷永豐等亂發(fā)狂言,起而反抗。此項緊茶該茶商等向末納有何種捐款。所請取消之處未便準行。”
這樣的批復對思茅茶商無疑當頭一棒,更是對“雷永豐”茶號的直接訓斥?!昂愫驮崩习尻愯a的日子當然也不會好過,畢竟呈文是他以商會會長名義遞上去的。
商會及茶捐的問題不是應該由實業(yè)司、財政司管嗎?怎么內務司站了出來?原來那時地方文官的管理是由內務司負責。你們既然將李縣長和議員們說得如此不堪,內務司當然要站出來說話。
在民國留存的紛繁文檔中,此后再未見到“恒和元”老板陳鑑的聲音。雷逢春也在1926年這年去世了,雖然此時雷老太爺已回歸故里石屏,但這一事件對雷老太爺?shù)拇驌艉痛碳ご_實很大?!袄子镭S”的影響江河日下,而他兒子雷恩倫經(jīng)營的思茅“雷永豐”日后卻陷進了更大的漩渦中。
如果當初茶商們就事論事,事情可能是另一個結局。畢竟當時省實業(yè)司已擬文傾向取消此項茶捐。
不管如何,“恒和元”留下的文檔為我們今天了解那個時代,在普洱茶光鮮的外表下面,思茅茶業(yè)錯綜復雜的情形遠非我們臆想的那樣簡單。
2019年8月14日第一稿,2023年10月1日第四稿。本文圖文均有李路老師提供,如需使用,需經(jīng)同意。
李路老師普洱茶歷史著作《普洱貢茶——清代六大茶山的崛起與衰落》一書即將出版,敬請期待。
本文由作者授權“曉德書號”首發(fā)?!睹駠昂愫驮辈杼栆龅乃济┢斩铓v史》,是作者基于恒和元茶號親歷者劉瑞齋的回憶錄及民國時期的相關檔案記錄,梳理民國時期,思茅茶號的普洱茶經(jīng)營的真實狀況,對了解民國時期的思茅普洱茶的發(fā)展情況有一個全面了解。
作者簡介:
李路,云南茶馬古道學會特約學術委員,自由撰稿人。
2005年發(fā)起組織云南普洱茶產(chǎn)業(yè)誠信自律活動并發(fā)表全行業(yè)《昆明共同宣言》。2007年參加第二屆普洱茶國際研討會發(fā)表《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論文。此后十余年專注民國云南茶業(yè)歷史,先后在報紙刊物上發(fā)表文章數(shù)十篇。2019年撰寫的五篇文章收入云南省檔案館出版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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